近年来,发生了不少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,轻则受伤,重则致命。那么在动物园内被动物咬伤,动物园必须要承担全部责任吗?
9岁的小王跟随父母到动物园游玩,当经过猴子展区时,小王拿出自己携带的食物打算给猴子喂食。虽然该动物园在猴子展区悬挂了“禁止嬉闹”“禁止跨越栏杆”等图文并茂的警示牌,并建有金属防护栏,但小王仍趁动物园工作人员在别处巡视,将手伸进该展区的防护栏缝隙给猴子喂食,结果右手食指被猴子咬伤。随后小王被送往医院救治。事后,小王父母将动物园起诉到法院,要求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动物园所悬挂的警示标志能够让游客明显观察到,已经尽到了告知和警示义务,而小王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,在被充分警示的情况下,仍然放松对小王的看护和危险警示教育,导致小王将手伸进防护栏缝隙,产生损害后果。因此,小王父母的监管不力,是小王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,小王应当承担主要责任。而动物园的防护栏间隙较大,存在一定管理疏漏,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,因此需要承担次要责任。
根据法律规定,动物致人伤害,动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是有赔偿责任的。而动物致人伤害的举证责任,在法律上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。也就是说,动物园必须要证明其在事件中没有过错,才能免除责任,否则就推定动物园一方存在过错。
除此之外,由于动物园张贴和悬挂了相关的提示及警示,因此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。毕竟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,应该意识到孩子喂养猴子或者其他动物时可能存在的风险,并注意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 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侵权责任。
最后希望各位家长加强教育和监护,严格遵守安全规范,照看好自己的孩子,不要因一时疏忽,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。同时,动物园也应当尽到管理职责,不断加强安全防范,做好安全保障义务,避免悲剧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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